□本報記者趙麗
  □本報實習生路臻
  國際關係學院國際戰略與安全研究中心近期發佈的《中國國家安全研究報告(2014)》稱,中國面臨十分複雜的海洋安全環境。加快實施建設海洋強國戰略,除了提升海洋綜合實力,在海洋安全立法方面,研究制定和出臺海洋基本法,以法律形式對國家海洋安全問題予以規定更為重要。
  在今年4月底,由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發佈的《中國海洋發展報告(2014)》也明確提出,通過制定中國的海洋基本法,將建設海洋強國戰略固定;同時建議將海洋“入憲”,在憲法中規定海洋的戰略地位。
  據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高之國向媒體透露,關於海洋基本法的最新消息是,國務院法制辦和全國人大外事委,可能在2014年正式推動海洋基本法進入立法程序,開始海洋基本法的起草編製工作。
  海洋立法步伐越快越好
  “建設海洋強國是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由之路。”高之國表示,中國要從海洋大國發展成為海洋強國,必須運用法制手段統籌規劃海洋開發、利用與保護活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保障海上安全。在目前的國際國內形勢下,加快海洋基本法的立法進程迫在眉睫。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郭紅岩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了中國海洋立法的進程:
  中國的海洋立法可以追溯至1958年。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確定了我們的領海基線是直線基線,領海是從領海基線向海的方向延伸12海裡。這份關於領海的聲明遵循了國際海洋法的一些規則,是比較早的關於領海基線的聲明。
  199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對於我國所擁有的海域進行了明確規定;1998年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則是一部對海上島嶼如何行使權力的規定;2012年3月針對釣魚島問題我國公佈了《釣魚島及其部分附屬島嶼的標準名稱》;2012年9月又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基線的聲明》,並且很快制定了地圖提交到聯合國秘書處。
  “除了這些單行性的海洋立法以外,我國其他法律也涉及到海洋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等,比如1986年的礦產資源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法等,都有涉及到海洋方面的一些規則。”郭紅岩說。
  “應該說,近年來,我國海洋法律體系日益完備,我國的涉海法律法規實現了從無到有的質的飛躍,內容十分豐富,涉及海洋權益、海洋資源與環境、海上交通安全與海洋科研等多個方面。海洋管理體制逐步完善,綜合管控能力不斷提高。”高之國說。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我國目前仍存在海洋立法滯後的問題,原因正是缺乏綜合性的法律。”郭紅岩認為,“有了明確的法律,才能談到執法等一系列問題。”
  需制定一部綜合性法律
  21世紀是海洋的世紀,這已成為當下國際社會的共識。
  人類越來越多地向海洋索取資源,在海洋空間開展複雜多樣的涉海活動,因此海洋法律所調整的領域不斷擴展至海上運輸、海事海商、海洋開發利用、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科學研究等。郭紅岩認為,如果不能將海洋各領域的法律加以統籌規劃,可能影響到海洋強國建設總體目標的實現。
  在《中國海洋發展報告(2014)》中,研究人員也提出,重組國家海洋局、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海洋委員會,說明黨中央高度重視海洋強國建設,這也是我國對國家海洋管理體制和海上執法力量建設作出的初步重大調整。但報告同時指出,國家在頂層設計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在保障措施和對策建議方面,報告建議在憲法中規定海洋的戰略地位;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基本法”,以立法形式將建設海洋強國戰略固定下來;制定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規劃。
  “在我看來,不僅有必要而且還須儘快制定海洋基本法律。近年來,我國涉海形勢面臨的風險和挑戰日益突出,加強海洋相關法律建設非常必要。制定海洋基本法,是維護我國領土主權、海洋安全和海洋權益的需要;是推進制定和實施國家海洋戰略,完善海洋法律體系的需要;是參與國際海洋合作,促進我國海洋事業和海洋經濟發展的需要;是加強海洋綜合管理,理順海洋管理體制機制的需要。作為我國海洋法律體系的基石,海洋基本法的內容應當反映我國的海洋整體戰略。”郭紅岩說,“最好由專家學者、立法人員、各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以及司法人員組成一個團隊,進行專門調研後制定這樣一部綜合性法律。”
  製圖/李曉軍
  結束語
  我國既是陸地大國,也是海洋大國。黨的十八大提出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目標以來,我國推動海洋經濟向質量效益型轉變,依靠海洋科技發展突破制約海洋發展和保護的瓶頸,統籌兼顧維護國家海洋權益,邁出了從海洋大國向海洋強國轉變的穩健步伐。與這些成績形成對比的是,我國國民的“海洋意識”仍較薄弱。為此,從6月13日開始,《法制日報》視點版連續推出7期“提升全民海洋意識系列報道”,全方位解讀與藍色國土有關的生態、環保、資源、安全、開發、人才、立法等一系列問題。
  提升全民海洋意識並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政府的引導、社會的參與、媒體的呼籲。正如業內專家所說,我們必須儘快建立適合我國的海洋意識體系,必須在廣大民眾中強化現代海洋意識,大興海洋文化,拓寬、加深民眾對於海洋的全面理解,為我國的海洋事業發展打牢思想根基。
  (原標題:建設海洋強國呼喚綜合性法律護航)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r66qrjnb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